官方平台会员预订低价保证,贵了赔双倍差价!
Source :格林酒店集团 Posted in :2018/12/13 12:03:46 161081 viewed
- 赔付细则 -
在同等预订条件下,格林官方渠道预订价格高于其他格林合作渠道(携程、美团、飞猪)预订价格的,贵宾卡、金卡、铂金卡、钻石卡的会员本人成功预订且本人入住之日起7天内,可致电格林官方客服提出赔付申请,待格林集团核实确认后可赔付2倍差价(赔付上限100元),逾期则不接受申诉。
※格林官方渠道:格林APP、格林小程序、格林PC官网、格林手机网页版
※赔付适用酒店品牌:格林豪泰、格林东方、格美、格雅、格菲、格丽、格盟、格林电竞、青皮树、贝壳酒店。
1. 赔付条件:
1) 贵宾卡、金卡、铂金卡、钻石卡的客人在格林官方渠道进行有效的客房预订并付款成功。需要本人身份预订,且本人实际入住酒店,如预订后取消或未入住的,则不支持赔付。
2) 在同等预订条件下,格林官方渠道预订价格高于线上其他合作渠道预订价格。
3) 本规则中“同等预订条件”指:同一酒店、同一客房类型、相同早餐份数、相同房间数、相同的预订及入住退房日期、相同的提前预订、付款和押金要求(若有)、相同的取消和修改政策。但不支持秒杀价、一口价、新人专享价、拼团助力等特殊活动及平台补贴活动。
4) 对于连续多晚入住的订单,在格林酒店集团合作渠道的每晚房价和多晚总价,必须均低于格林官方渠道连续多晚入住预订的每晚房价和多晚总价。如提前离店,则不支持该笔订单赔付。
5) 同等预订条件下,格林官方渠道上可能会存在多个促销活动导致有不同价格,格林酒店集团仅受理针对格林官方渠道上多个价格里面最低价格的索赔申请。
6) 合作渠道的截图日期不得早于在格林官方渠道预订成功的日期。
2. 赔付流程
1) 客人需通过拨打格林酒店集团官方客服电话4006-998-998提出赔付申请,一项预订成功并入住的订单只能在一个赔付申请单中申请。
2) 客人必须在在办理离店手续之日起的7天内提出赔付申请,逾期订单不予受理。申请索赔时,客人需提供如下材料:
a) 客人在格林官方渠道的预订成功并入住的凭证。
b) 客人在格林合作渠道预订同等预订条件酒店房型成功的低价凭证截图(凭证截图需包含:预订酒店名称/房型、入住/离店日期、订单价格、预订时间和预订成功确认通知等);如有折扣等优惠,需提供相应的折扣优惠明细截图。
c) 其它格林酒店集团要求提供的材料。
3. 赔付方式
1) 当格林酒店集团核实并判定您的索赔申请符合赔付条件后,将会给予您符合赔付条件的相应入住期间内格林官方渠道预订价格和对比合作渠道预订价格之间差额的2倍赔付金,赔付金额最高上限100元(包含一订单多房、连住房订单等)。
2) 当格林酒店集团决定向您赔付时,赔付款统一以您在格林官方渠道订单支付方式原路径退回。
4. 不适用情形
1) 预订的酒店品牌不适用本条款;预订未被确认为成功或预订失败;已获得赔付的订单再次申请索赔的。
2) 客人通过非线上预订渠道直接显示及享受的折扣优惠价格,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客户、旅游业折扣、长住等以及与公司、旅行社、团体、协会议定而未公布的价格。
3) 与格林酒店集团特别协定的其它价格,或一般客人不适用的价格。
4) 非贵宾卡、金卡、铂金卡、钻石卡的客人不适用本条款。
5. 责任条款
客人不得滥用格林酒店集团的低价保证的赔付规则,如发现存在任何违法、违规、或违反诚信原则等不正当手段的行为(包括不限于作弊、恶意维权、使用多个账号进行下单骗取赔付等行为),格林酒店集团有权取消赔付资格及追回赔付金,并保留追究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
6. 有效时间
本政策条款的有效期自2023年8月1日起生效。